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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宣導】財政部關務署新增郵局為出口推廣貿易服務費代收單位

2018/10/12

本會接獲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公函通知,財政部關務署為便利出口人繳交推廣貿易服務費,自本年(107年)10月15日起新增郵局為出口推廣貿易服務費代收單位,出口人可以持出口貨物代收費用繳納證到全台各地郵局繳費(但需由出口人自付手續費)。

如欲查詢推廣貿易基金服務費有無欠稅,請至關港貿單一窗口網站查詢。

網址:https://portal.sw.nat.gov.tw/P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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