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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紓困補助】110年第2季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薪資與營運資金補貼受理申請

2021/06/07

為了協助艱困企業渡過難關,並維持員工生計,經濟部於6月4日公告110年第2季「經濟部辦理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凡有稅籍登記的製造業者及提供製造業技術服務之業者,在110年4月至6月期間,如屬營業額衰退達50%以上之「艱困企業」,政府即補貼該企業正職員工每個月經常性薪資費用4成(每月上限2萬元),最多補貼3個月,及一次性營運資金補貼(按正職員工數乘以1萬元,已獲109年4月至6月、7月至9月、10月至12月或110年1月至3月營運資金補貼者,不再補貼),請符合資格業者儘早提出申請。

由於國際疫情尚未趨緩,加上近期國內疫情升溫、新台幣升值及運費上升等不利因素,部分從事出口相關產業仍持續受到影響,為協助受影響企業因應調整,經濟部公告前述第2季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沿用110年第1季補貼規定,包含營業額衰退幅度採同期比較、上市櫃公司與興櫃110年上半年或第2季EPS應為負值或有營業損失方得申請、技術服務業應提出對製造業提供相關技術服務之實績佐證資料等,以協助受疫情影響企業持續營運,並穩定所屬員工就業,維持社會安定。

本次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措施之申請期間自110年6月7日起至經費用罄為止,或最遲至110年8月2日為止,並一律採線上申請,詳情可至專屬網站(https://csm-subsidy.mittw.org.tw),或經濟部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網站(https://assist.nat.gov.tw)查詢,若仍有其他疑義,可撥打0800-000-257,由經濟部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專人提供服務。